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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》(以下简称CPCA 或者“协会”) 的前身为《中国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》,于1992 年经国家卫生部、民政部批准成立,是中国国内从事卫生有害生物防制的专业性、全国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,是卫生有害生物防制领域内最具权威性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。为了进一步发挥协会的作用,经国家卫生部、民政部批准,协会于2009年7月2日更名为《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》。 协会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贯彻执行国家方针、政策和“预防为主”的卫生工作方针,以城乡鼠害及蚊、蝇、蟑螂、臭虫、虱、蜱、螨、蚁等卫生有害生物为主要防制对象,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,协调政府与企业、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,切实为行业企业和会员服务,动员全国广大从事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工作者参与卫生有害生物防制,不断提高我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水平,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。 业务范围 (一)宣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贯彻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; (二)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、会员诉求,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促进会员与社会各届及人民群众的联系,促进会员之间、会员与社会有关团体之间的联系和协作; (三)对重点课题组织科研攻关,解决卫生有害生物防制难题;组织防制方案和防制策略的调研和论证;研究、总结防制经验,提出合理化建议; (四)组织协调本团体业务范围内的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产品的科研、生产、推广和应用;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,开展新技术、新成果、新产品的技术鉴定; (五)开展科普宣传,普及防制知识,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,为鼠害、卫生虫害等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献计献策;对灭鼠药和卫生杀虫剂及其器械的质量进行群众监督,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; (六)开展国内及国际间学术活动,交流、推广防制新成果、新经验;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的联系与合作;加强同境外有关社会团体和学者的联系,组织科学考察,发展对外友好往来,加强相互合作; (七)组织人才、技术、管理、法规等培训,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,增强创新能力,改善经营管理,提高技术水平; (八)收集、发布行业信息;依照有关规定,建立行业官方网站,编辑出版科技书、报刊和科普资料; (九)根据国家有关政策,开办经济、技术实体,开展法律、政策、技术、管理、市场等业务咨询和服务; (十)开展行业调查研究,参与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;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,开展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审核;开展卫生杀虫剂及器械的应用推广等工作,加强行业自律,促进行业发展。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、展览会等,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; (十一)承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委托和交办的事宜。 |